(原标题: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国城矿业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中信信托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城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联储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各项规定,不涉及发行股份,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钼矿采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