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华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卫杰))
陈卫杰声明被提名为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从事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在本公司任职未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