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其合营企业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丧失对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导致公司产生大额投资收益,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10月31日才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罗云、总裁廖周荣、董事会秘书何波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对此高度重视,将加强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