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信息的监管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收到的《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信息的监管问询函》所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针对前十大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问题,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除海诚宇信、北京勤慕为公司关联方外,其他客户与供应商均无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基于真实业务需求,具备商业合理性。对于智慧教育专网融合项目及轨交智慧多功能终端项目,独立董事认为交易金额与交易对方规模匹配,与公司董事、高管、实控人无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未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款安排具备合理商业实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