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