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中国铝罐控股有限公司采纳了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特别决议案的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组织章程大纲载明公司名称为“中国铝罐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并明确公司为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有限。公司法定股本为15,000,000港元,分为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董事会可发行附带优先、递延或其他权利的股份。组织章程细则涵盖股份发行、转让、转股、催缴股款、没收、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股息政策、资本化储备、股东权利等内容,并规定了电子会议、无纸证券操作及股东电子指示的处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