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中国建筑兴业与中建财务订立中国建筑兴业金融服务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
于2026年5月22日,中国建筑兴业与中建财务订立中国建筑兴业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建财务以非独家方式向中国建筑兴业集团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有效期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中建财务为中建股份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而中建股份为公司的中介控股公司,中建集团为最终控股公司,因此中建财务为公司的关连人士,相关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由于该交易与公司2025年12月17日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属同一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连人士进行的连串交易,须合并计算,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存款服务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但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贷款及担保服务因不设抵押且按一般或更佳商业条款进行,获全面豁免相关规定。其他金融服务费用预期适用百分比率低于0.1%,构成最低豁免水平交易,完全豁免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规定。存款服务每日最高结余上限为人民币5700万元,且存款与贷款比例不得高于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