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盛普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