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引进四架A350F货机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