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该细则明确了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的职责、组成、议事规则及运作机制。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超过二分之一,并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委员由董事会委任,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查董事会架构与构成,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候选人并提出建议;评估董事任职资格,提出任免建议;监察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员工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并建议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激励机制及绩效评价体系;审核管理层薪酬、赔偿安排及服务合约;研究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持股安排;履行企业管治职能,包括检讨公司治理政策、培训发展、合规操守及《企业管治守则》遵循情况。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能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通知、表决、记录及保密要求,并强调涉及委员自身薪酬事项时应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