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版,明确了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的职责、组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超过二分之一,并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由董事会委任,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查董事会架构与构成,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候选人并提出建议;评估董事任职资格,提出任免建议;制定并审查薪酬政策与激励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检讨管理层薪酬建议及离职赔偿安排;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持股计划;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和员工多元化政策的实施与检讨;履行企业管治职能,包括制定操守准则、监察合规情况及培训发展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