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編號:168)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1)條發出本公告。為進一步促進規範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修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2025修正)等最新監管規則,公司擬對《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東會議事規則》和《董事會議事規則》進行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包括:(1)明確法定代表人缺位時的暫代機制及其權限限制與履職責任;(2)完善股東會、董事會職權與授權機制;(3)因《公司法》對「類別股」定義調整,將「A股和╱或 H股類別股東會」表述修改為「A股和╱或 H股股東會」,並保留原有類別股東權利及會議機制;(4)完善內部審計相關要求;(5)根據監管要求對其他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本次修訂需以特別決議案形式提交公司2025年股東年會審議批准後方可生效。公司將適時向股東寄發載有詳情的通函及股東年會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