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修订))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表决程序、会议记录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订基本管理制度等多项职权,须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形成决议。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