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对郑某某、柯某某、钱某某、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六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普立思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85万元,钱某某赔偿15万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普立思公司赔偿3000万元,郑某某、钱某某承担连带责任。二审将于2026年6月3日由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暂无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