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1日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制度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薪酬管理原则包括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匹配、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及激励与约束并重。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季度发放;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建立递延支付、止付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