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的法律意见)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控股股东提供的无息借款,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持股规模不超过51.06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由公司自行管理,已履行董事会审议及职工代表大会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