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制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制度》,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高级管理人员自律约束,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评价内容涵盖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忠实履职情况,包括执行决议、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利益冲突、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方面。评价工作每年进行,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类,并据此采取面谈、培训或更换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