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股东资料管理、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规定了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程序、履职权利及履职评价机制。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且需取得境内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明。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并建立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