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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8%。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权益分派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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