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日升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及高管薪酬、授信额度、担保额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