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董事薪酬、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