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51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相关议案、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其中,第9、10、11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