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08号)。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相关规定处理。董事会将根据授权及批复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