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上海拓璞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下辖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或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会议记录及纪要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