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