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章程)
杉杉品牌運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49)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51(1)條發出公告,建議對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章程」)進行修訂。建議修訂內容主要包括:(i)反映上市規則的更新,涵蓋核心股東保障水平、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如電子方式發出及接收股東指示)等;(ii)為實施無紙證券市場機制預作準備;(iii)根據新修訂的中國公司法,取消監事會設置,其職權由董事會審核委員會行使,並相應刪除或修改章程中關於「監事」、「監事會」的條文,統一調整為「審核委員會成員」、「審核委員會」;(iv)恢復章程中公司名稱的原有表述,取消前次因擬更名而作出的替代性修訂。本次建議修訂需經股東於2026年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方可生效。股東週年大會將於2026年6月8日在寧波舉行。修訂後的章程僅中文版為準,全文將於批准後刊載於聯交所及公司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