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管理、董事薪酬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