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议事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需保存至少十年,相关成员负有保密义务。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