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中小投资者亦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