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包括选举独立董事、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等15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