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八项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