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标准统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披露标准、审核程序及责任分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且未达法定披露标准的重要信息,如重大战略合作、政府荣誉、资质认证、境外投资等,并须履行内部审核流程,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事长批准后披露。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持续性,禁止选择性披露或利用信息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