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9年中国重汽销售产品协议)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乙方)于2026年3月27日在济南签订《2029年销售产品协议》,协议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三年。甲方为乙方的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性关连交易。协议项下产品包括整车(如卡车、底盘、半挂牵引车)及零部件(原料、零部件、半制成品),具体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以具体协议为准。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条款,整车价格参照乙方向所有客户公布的销售价格表,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订单规模协商确定;零部件价格区分现成产品和独特专有产品,前者按市场价格法厘定,后者采用成本加成法,利润率介于5%至20%之间。2027年至2029年每年销售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60亿元、70亿元、80亿元。协议须经重汽香港股东大会批准及合规公告后生效,交易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