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5月18日,广汇物流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未能按回购方案完成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4月30日,实际回购金额为100,483,887.60元,未达到原定不低于2亿元的下限,构成未按约定实施回购的情形。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9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