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9年中国重汽采购产品协议)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乙方)于2026年3月27日在济南签订《2029年采购产品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甲方为乙方的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持续性关连交易。协议项下产品包括整车(如完整车辆、改装卡车、底盘、半挂牵引车等)及零部件(如原材料、总成、半制成品等),具体采购数量、价格及交付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2027年至2029年年度采购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2,000百万元、13,000百万元和13,500百万元。定价原则遵循市场价及公平合理基础,确保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获得的条款。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20天,支付方式按商业惯例执行。协议须经重汽香港股东大会批准(如适用)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