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刘五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五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董事会已接受辞呈,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五丰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其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后刘五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刘五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公司将尽快补选新任董事。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