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光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