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5月15日,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5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1.09元/股向61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97.00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确认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