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57人,代表股份82,0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45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关于2026年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