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授信、对外担保、互保协议、修订公司章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薪酬方案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