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授信担保、董事及独立董事选举等12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