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方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度规定薪酬管理遵循薪酬与公司发展、绩效考核、责权利相结合等原则。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外部董事无津贴,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随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水平、通胀等因素调整,可设立专项奖励,实施中长期激励。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对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超额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