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蔡思源、张宏宇提起诉讼。两被告曾分别任宿迁雨润广场项目总经理及财务核算部经理,在任职期间被指严重失职、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公司权益,造成原告巨额经济损失。宿迁中央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2194751.60元,支付律师费150000.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案件已由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完成缴费,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