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与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与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获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受理。涉案金额为69,129,328.22元,系因能源科技公司未清偿历史财务资助形成的债务。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能源科技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自起诉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计算的利息,并要求宜宾铭曦作为其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未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