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并同意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一匡贸易有限公司通知,对方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拟申请庭外重组,并于近期对重组中心征询意见函回复无异议,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联合担任重组协调人,协调人负责人为吴嘉律师。本次重组属于庭外重组,尚未进入司法程序,后续是否能达成重组方案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