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制度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及生效条件。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改选完成。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相关责任不因离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