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_final)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预案、银行授信额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