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举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20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651%。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7项议案,其中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