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务及投资委员会职权范围)
香港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5月发布《财务及投资委员会职权范围》公告。委员会由董事会委任,成员不少于五名,包括至少两名非执行董事、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执行董事,公司秘书或其指定人士担任委员会秘书。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三名成员,须涵盖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各至少一名。书面决议需经全体成员通过。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阅集团的战略机遇及重大投资建议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审查集团财务相关事项,如投资执行、业绩表现、重大财务影响事件、财务会计政策、预算与预测、股息建议、重大合约、附属公司资本化、股份发行与回购、融资政策、重大诉讼及保险计划等;履行董事会不时授予的其他职责;向董事会汇报决策结果;定期检讨并建议修订职权范围。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调查职权范围内事项,并可聘用专业顾问协助工作。本职权范围经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自2026年5月13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