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董事高管薪酬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